发改委中首批拟建设培育20家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

xzdxmynet 发布于 2024-04-26 阅读(75)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国务院国资委共同研究制定的《建设培育民族产教融合企业试点方案》近日发布。

《工作方案》提出,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大企业在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建设培育一批到2022年,以中央企业和全国特大型民营企业为重点的全国工业企业规模。” 具体目标是“教育一体化企业”,其中第一批计划建设和培育20家左右企业。 试点重点围绕现代农业、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领域,打造培育产教融合民族企业。

除了《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条件外,《工作方案》还进一步划出了一些“硬杠杆”。 例如,中央企业与国家特大型民营企业共同申请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中央企业应纳入国资委认定的国有出资企业名单。国务院机构代表国务院或者中央直接管理的其他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民营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应处于行业或地区领先地位,并给出明确的参考指标。 例如,建筑业、房地产企业总资产应大于1500亿元,营业收入应大于300亿元。 元。

中央企业和国家特大型民营企业申请建设培育产教融合的民族企业,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必须达到5万人以上,且过去年平均新增就业人数三年必须超过1000。 以关键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主营业务的央企,拥有员工2万多人,近三年每年新增就业岗位500多个。 企业应当安排充足的职工教育经费。 上年用于员工教育经费1亿多元,近三年累计员工在职培训1万余人次。

记者注意到,“建立一线技术人员或管理研发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的制度,或依托企业建设‘双师型’师资培训基地”也成为其中之一。申请公司必须满足的四个基本条件。 。

此外,申请建设培育民族产教融合企业试点的,还面临企业独立办学、接受学生实习培训、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校企合作等“选答题”。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例如,直接担任一所或多所职业院校(含技工学院)或普通高等学校的举办者,每年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500人以上,全日制在校生总数4000人以上。 建设健全标准化、常态化实习实训设施,开展现代学徒制、新型企业学徒制或“1+X”证书制度试点,接收职业院校(含军队院校专业技术学生)学生。过去三年。 每年开展3个月以上实习、培训总人数达到3000人次以上等。申请者应满足七项可选基本条件中的至少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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